[轉發]關于開展廈門市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物業企業: 根據廈委辦發『2006』58號《關于開展廈門市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文的要求,請申報有突出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及申報優秀技術能手的單位將申報材料于2007年元月10日前報市物協。 廈門市物業管理協會 2006.11.14 關于開展廈門市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15號)和中共廈門市委辦公廳、廈門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培養的實施辦法(廈委辦發[2005]22號)的有關精神,促進高技能人才隊伍的快速成長,經研究,從2006年起,我市每兩年將組織開展“有突出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和“優秀技術能手”的評選表彰工作,現將今年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有突出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凡取得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近五年內在單位工作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業績突出者,可參加評選: 1、技術精湛,在本行業或本單位中技術領先,并在傳授高超技藝中做出突出貢獻; 2、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等活動中起關鍵作用,解決了生產中的技術難題,并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開發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方面有突出貢獻,并取得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優秀技術能手取得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單位生產中起骨干作用,近三年來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評選: 1、獲得市級一類競賽第一名的選手; 2、參加省、部級一類競賽獲前五名的選手; 3、參加國家級競賽中獲優異成績并受表彰的選手。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條件者,向所在單位填報《廈門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申報表》《廈門市優秀技術能手申報表》,并附事跡材料(A4紙打印,2000字以下)和經單位審核的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以及榮譽證書、學術論文、發明專利證書等有關復印件。 (二)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紀檢、工會、技術、生產等部門參加的評審組,對照有關條件,實事求是地進行綜合初審,簽署意見,并由主管部門審核后,于2007年1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送廈門市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培訓處)。 三、評選辦法我市高技能人才的評選,遵循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不受學歷、職務、資歷、身份的限制,以參選對象對廈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為主要依據。 (一)由廈門市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上報的人選進行匯總,提出評審、復核方案,報市委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復核。 (二)經專家評審、復核和研究通過的候選人,在新聞媒體和市勞動保障等網站上公布名單,網址:(www.xmldbzj.gov.cn),候選人所在企業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根據社會公示和內部公示的反饋情況,廈門市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研究初定的入選對象,報市委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及市委研究確定。 四、表彰獎勵辦法 (一)對獲得有突出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由市政府授予“廈門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高級技師”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繼續在崗工作的,五年內每月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貼200-500元;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貼者,應每年向所在單位和市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書面報告在生產工作中發揮作用和取得成果的情況,并接受考評和實績檢查。五年屆滿后,其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貼等待遇自動終止,但可繼續參加新一輪的“廈門市有突出貢獻技師、高級技師”的評選。 (二)對獲得優秀技術能手者,由市政府授予“廈門市優秀技術能手”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發給一次性獎金5000-10000元。 (三)新聞媒體和所在單位應積極宣傳高技能人才先進事跡,激勵廣大員工以先進為榜樣,立足崗位,多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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