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2015無錫物業新政實施 與個人信用掛鉤
2015年9月1日,《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開始施行, 針對物業費、車位車庫和業主委員會事宜做了相關規定,被業內認為是規范無錫物業市場的重要舉措。再也不能任性地拒交物業費了,拒交物業費將會跟個人信用掛鉤,會影響個人的信用卡及貸款,所以首先應當找一個比較靠譜的物業,保證生活品質。
《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部分規定如下:
欠交物業費行為將與個人信用掛鉤
《條例》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未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通過上門催交、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車位車庫應優先滿足業主使用
《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車位、車庫的處分情況。未出售或者未附贈的車位、車庫,應當優先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業主要求承租車位、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只售不租,期滿后可以優先續租。
車位、車庫不得單獨轉讓給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和個人。
分期開發小區可分期成立業委會
《條例》規定: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分期開發的建設項目,先期開發部分符合條件的,可以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根據分期開發的物業面積和進度等因素,在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明確增補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辦法。
企業項目
Project
友朋期刊
Periodi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