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未入住新房物業費將不再減半
小區物業如何收費?停車又如何繳納停車費用?這些都是當前合肥市民關心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一直備受關注的《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明年3月份之前不會出臺。權威人士透露,住宅小區按照四個服務等級所制定的最高和最低收費標準基本固定,而車輛停放收費標準將調整到一個相對合理的水平。
物業費“緊箍咒”暫不出臺
盡管風聲很緊,但記者了解到,《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明年3月份之前不會出臺。
“現在涉及價格的東西全部暫緩,主要是國家和省里已經有了相關規定。”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合肥市物價局和房地產管理局已經就這個辦法進行多次討論,基本定稿。
合肥市民用天然氣價格一樣,11月25日,省政府緊急下達《關于穩定市場價格保障群眾生活的通知》,一直到明年3月底,除國家統一出臺的調價項目外,我省暫停上調供熱、供水、燃氣、城市公交等公共服務價格。對擅自上調政府定價及政府指導價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停車收費將“相對合理”
在之前的討論稿擬定的標準中,地面車位收費漲了一倍,地下車庫降了不少,但同樣是小型車停放,地面一個月60元、地下車位一個月200元,兩者之間收費標準差距還是比較大。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里涉及小區物業和停車等多項收費,關注的范圍非常廣。”相關人士透露,這些收費標準在討論稿公布后,都廣泛征求了意見,收費將在一個相對合理水平,既考慮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又考慮到物業這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目前,合肥市住宅小區停車收費的統一標準是:地面泊位小車每月每輛30元,大車每月每輛50元。
已售地下車位的物業綜合服務費每月每輛每平方米1.50元,地下車庫的租金暫由雙方協商約定。
物業費減半征收將取消
到現在,合肥市物價局網站上還有不少有關物業費減半征收的問題。物業綜合服務費減半收取政策適用于2009年4月20日以后交付使用的、符合半年以上18個月以下未入住條件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每月發生電費不超過2度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減半征收物業綜合服務費。
這項政策的出臺,主要為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至2010年12月31日截止,2011年1月1日恢復全額收費。合肥市減半征收物業綜合服務費自2009年5月4日起執行,2009年5月4日以前交付使用的新建普通商品房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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