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進社區開庭審理業主拖欠物業費案件
億泰莊園小區的幾位業主欠交物業服務費時間較長,被起訴到中山區法院。考慮到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特殊關系,近日,法院選擇在社區開庭審理了四起物業管理糾紛案件,因物業管理糾紛進社區開庭審理案件,這在大連還是第一次。
法庭進社區現場辦案
2003年10月,經小區業主委員會公開招投標,大連遠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派駐億泰莊園的物業管理公司從上一家物業管理公司接手,開始為“億泰莊園”小區提供物業服務,三年的合同期滿后,業主委員會又與物業管理公司續簽了三年的合同。
億泰莊園小區每平方米每月物業服務費是0.5元,數百戶居民大多數都交納了物業費。但是少部分居民一直沒有交納物業服務費,不交物業費的業主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有的是遺留的暖氣更換問題,有的是房屋質量引發的問題。關于物業服務費的問題,物業服務公司催要也沒見效。今年9月,億泰莊園物業管理公司將7位業主起訴到中山區人民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在社區開庭目的是解決問題
物業管理公司起訴后,其中三位業主就和物業管理公司達成了一致,解決了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還有四位業主拖欠不交。因為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之間的關系特殊,中山區法院將庭審開在中興社區會議室,派來三位法官來審理其余的四起案件。案件主審法官表示,選擇在社區開庭,一來是抱著和諧解決的態度,再就是希望起到普法作用。
“我們不是為了打官司而打官司,但是如果沒有訴訟這樣一個平臺,物業管理公司和部分不交納物業費的業主不太好溝通,我們也希望能在社區進行案件的開庭審理。作為一個經營單位,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應該得到應有的回報,這是一個物業管理公司良性運作,以便更好的服務于廣大業主、服務于社會的物質基礎。”遠洋物業負責人這樣表述了物業公司的看法。
律師說法:不能不交服務費消極應對
在案件開庭審理中,被告業主都按時到庭參加了訴訟,庭審程序嚴肅而正規,主審法官對雙方進行了耐心細致的調解。四個案件的雙方都同意通過調解來解決糾紛,已經有一位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
遼寧金石律師事務所劉鋼律師表示,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為業主提供了服務,業主也應該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如果有問題出現,問題的解決,最終還是需要以冷靜的態度和坦誠的溝通來取得共識,不能以不交物業費的方式來消極應對,這對小區其他業主也是不公平的。即使進入訴訟程序,依照合同和相關法律規定,物業管理公司索要交納物業管理費的請求也是會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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