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物業公司消控室操作員無證上崗被處罰
10月11日,因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無證上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福建廈門湖里消防大隊對廈門市信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處以1000元罰款。這是廈門第一家因此項違法而被處罰的物業公司。
10月2日,根據黨委成員駐點掛鉤督查制度,廈門支隊監督處處長林進國帶領湖里大隊大隊長歐陽東暖對二級消防重點單位信源大廈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大廈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未經消防安全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當時,女值班人員林某只懂得看報警和故障,其他聯動等不會操作。要是發現火警,她只好打電話通知保安或物業工程部人員,等別人來處理。另一名值班人員亦如此。據調查,信源大廈物業管理工作是由廈門市信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權負責,該公司員工沒有取得有效的消控室操作人員上崗資格證。
對于此違法行為,依據《福建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湖里大隊處予廈門市信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000元。
另外,這家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信達大廈因為存在火災隱患逾期不改,公司法人代表黃少明被湖里大隊給予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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