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30
水電公攤并沒有取消
昨天上午,物業管理協會和一些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的代表,就該辦法和指導價端出自己的看法。 水電公攤收費只是變個形式 對于媒體的一些報道,有關負責人說,“水電公攤取消在即”這種提法是錯誤的。水電公攤是客觀存在的,業主除了自家用電外,還有公共照明、電梯、二次供水等公用設備設施用電、綠地養護用水、保潔用水等。 現在的方案是將業主應當公攤的這部分水電費,分解到物業管理服務的各項收費標準中,只是改變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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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
文章來源: 發表日期:2007-3-14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第二次會議12日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向會議作了物權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根據代表意見,物權法草案作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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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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